我叫林益世,2012年7月以前,我覺得這個名字很可愛。(註1)


 


這幾天, 全台灣2300萬人中, 有22999990人罵他(扣掉10個人不罵, 就是林益世自己. 彭愛佳和他們的家人),


我當然也罵,所有有良心. 有道德. 有廉恥的人都會罵,


可見台灣除了那10個人外, 剩下的22999990人都是有良心. 有道德. 有廉恥的人,


難怪韓寒( 《Time》2010年全球最有影響力的100人) 在“太平洋的風”裏寫說他喜歡台灣.


 


但因為我也叫林益世,好像罵到自己,罵到最後,我發現別人可以罵他,我不能,


為什麼? 因為我的良心. 道德. 廉恥未必比別人好到哪裏去,


 


1. 貪


  林益世從小就貪 (我是說我啦),3歲我就貪了,爸媽不買玩具糖果給我就大哭大鬧直到「心想事成」為止,


 這個習慣其實沒什麼改變,只是年紀愈大,貪的玩具糖果也愈來愈大, 


    林益世貪,誰又不貪?雖有小貪和大貪之分,貪得漂亮或不漂亮之分,反正都是貪,大貪是從小貪養起來的,


 沒有彩金純做公益,誰還買彩券?甚至頭彩不到一億的話,買的人就少,為什麼?


    詐騙. 小三. 援交. 偷拐搶. 地下錢莊... 都是「貪念製造公司」推出的不同產品,偏偏人家生意好得不得了,


 貪是要有膽的,而膽是練出來的,膽愈練愈大顆,大顆到最後連自己都會嚇一跳,


    所以如有人罵你“膽小鬼”,別生氣,那可能是稱讚。 


 我「絕不會貪6300萬!」 說得那麼大聲是因為不可能有人給我那麼多錢,


 本來說「發票能中200塊我就知足了」,但如果竟然中了1000,我也不會把“多出來的800塊”捐出去的。(註2)


 


2. 說謊


  ● 2010年6月11日,林益世在udn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從政第一要件,清廉!」


  該文是因前總統陳水扁及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二審被判20年有期徒刑而寫。


  有人說,這話太噁心了,是啊,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噁心, 


  「誰打破我最愛的杯子?」爸爸臉紅脖子粗的質問,我嚇壞了,第一時間先否認再說,


  「是隔壁的小黃打破的(小黃是狗)!」


  「為什麼?」


  「唔...那個... 因為我幫你洗杯子拿出去曬,誰知道小黃...(自以為天衣無縫,反正小黃不會講話.)」


  唉,沒有人教,但說謊是跟著貪以後,我自己會的第二件壞事,


         說不定小黃真的很會打破東西,那我就沒有亂講


         而且謊話要在被爆之後才會噁心,不爆的謊話就是真話。


  ●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請辭獲准後,昨晚call in【TVBS 全民開講】時大聲疾呼,

  要陳啟祥把所謂的索錄錄音帶交檢調,讓他「一刀斃命」!《民視 2012/ 6/ 30》



  像賭撲克牌,這是一種技巧,對方不知道你有什麼牌(當然你也不知道對方的),加碼說不定能達到嚇阻的目的,


         惡向膽邊生,賭了! 


  沒想到弄巧成拙,真的「一刀斃命」!


         所以人太聰明不是好事,聰明和笨之間往往只隔著一張紙,只是貪字當頭看不見而已,


         難怪聖經說:「恰似飛鳥衝進網羅,卻不知是自毁一生。」(箴言7:23)


 


3. 權力


    ●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在記者會轉述索賄錄音帶的部份內容:(林益世說)


       「為甚麼一定要8300萬?因為我現在的權力不一樣了。」《公視 2012/ 6 /29》


    權力是種迷幻藥,一旦上了癮,什麼都扭曲了,厲害的是,當事人完全不自覺,


        阿扁曾經是「台灣之子」,當上總統沒幾年,他和阿珍變了; 我相信林益世也不是一開始就這樣的,


        權力很好用,我小學二年級就知道了, 


  「冰箱有兩枝冰棒,你們一人一隻.... 媽媽不在,你要聽哥哥的話。」媽出門前跟讀小一的弟弟說,


          媽一走, 我先拿一根冰棒出來:「我們一人吃一半!」這時弟弟吃得很開心,


          吃半枝哪夠? 我又拿了第二根,弟弟笑著看著我先吃,


          但當他看我快吃完整枝時變臉了:「那半枝是我的!」


         「誰說的? 整枝都是我的!」


         「媽媽明明說一人一枝的!」


         「媽媽明明說你要聽哥哥的!」


         「我不管,你賠我冰棒!」


         「我為什麼要賠? 我又沒欠你!」


         「你... (又氣又哭) 等媽回來我要跟媽媽講啦!」


         「你敢?!  小心我揍你! (掄拳,他嚇了一跳往後躲)


             你如果敢跟媽講, 我也會說你偷她的100塊去買鹽酥雞!」


          「你亂講啦, 那明明是你偷的!」


          「哼, 你還不是有吃, 有吃就等於你也有份, 看媽媽還會不會疼你?」


        結果弟弟真的不敢講,只好吃啞巴虧,哈哈,笨蛋一個,


        但第二次. 第三次他的冰棒都讓我吃掉了,他一口也沒有,


        他的恨蓋過了他的笨,拼著讓我打還是告訴媽媽了,可惡! 早知道就給他多吃半枝就沒事


    ● 嗆陳:「我說成就會成... 現在國庫的印章是我蓋的,也是我管的。」《2012/ 7/ 2 蘋果日報》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說過:「權力使人腐化!」其實,在腐化之前「權力使人傲慢!」 


        6300萬也好,8300萬也好,海角7 億也好,其他數字也好,貪字當頭,不分藍綠,大家一起來,


   陳啟祥被吃夠夠,忍無可忍了,拼個魚死網破也要「告訴媽媽」說「大哥吃了我的冰棒!」


 


我不認為陳啟祥害了林益世,林益世是被權力害的,


今天就算不是陳啟祥,未來還是會有某個被逼到狗急跳牆的人站出來;


隨著案情滾雪球般,我想有很多人睡不著覺了,


他們也罵林益世,但可能不是罵他貪,而是罵他怎麼偷吃不會擦嘴?


聖經上有句話說得正好: 「勞碌的人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台灣是個政治島. 選舉島. 八卦島,在新聞媒體的推波助瀾下,這個新聞還有得瞧,連續劇似的,大家也愛看,


肯定大家會繼續罵下去,做錯事的人本就該被罵,但我不能,因為我也是林益世,


小心,說不定你心裏也住著一個林益世,等哪天你有權力了,他就會跑出來興風作浪


 


 


註1: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台北縣二十一日電)住在永和市的民進黨員「陳柏仁」原是扁迷,在西元2000年將名字由「陳柏仁」改為「陳水扁」,不過,因為前總統陳水扁爆發疑似海外洗錢案,讓他覺得很丟臉,因而決定還要再改一次名字,跟陳水扁切割。 今天上午,他帶著戶口名簿及「陳水扁」身分證,前往永和戶政事務所申辦「改名」,由於他曾改過兩次名,依規定不能再改,最後在戶政人員說明後,決定用「更正」的方式來恢復他原來名字「陳柏仁」。 辦完手續後,陳柏仁整個人變輕鬆,心情也變好。


●(東森新聞記者魏宏卿)南投有個「小陳水扁」,原名陳帥蘋,母親參選南投縣立委時,幫9歲的兒子改名「陳水扁」,陳母也以「扁媽」當競選文宣。這陣子,陳水扁爆發洗錢風暴,「小阿扁」成了同學揶揄的對象,這讓做爸爸的對兒子感到很抱歉,沒想到戶政人員說,「未滿20歲以前,不能再改名,除非是同一個縣市,同時有一個同名同姓的。」一 聽到沒有辦法改名,「小陳水扁」突然下跪磕頭,向戶政事務所阿姨拜託,「我跪下來求妳!我不喜歡這個名字。」面對媒體詢問,會不會覺得丟臉時,他毫不猶豫地說「會!」男童父親萬萬沒想到陳水扁會有這麼一天, 大人的自私害得兒子也跟著難堪。


●(TVBS記者黃茂松)現在小陳水扁的媽媽陳翠容,又要參選南投市長,這回換先生改名。小陳水扁爸爸王永慶:「我在睡覺時夢見玄天上帝託夢叫我改名為王永慶。」 小陳水扁媽媽陳翠容:「有錢人的命,是有3個老婆的命。」記者:「你會反對嗎?」陳翠容:「反對哦,當然會,問任何人都會反對。」王永慶:「目前來說我有4、5房了。」記者:「你老婆知道嗎?」王永慶:「她知道啊!」 陳翠容的先生,原來的名字叫王崇任,過去是大道慈悲濟世黨主席,也曾經參選過總統,去年因為違反選罷法,被法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如今陳翠容代夫出征參選,頓時從扁媽變成王永慶的太太,身分一變再變,下回不知還會改什麼名。


 


註2:


1. 「我絕不會貪這種錢!」


     這句話的重點只有一個字, 不是“不”貪, 也不是“錢”,


     是“我”!   


     學校剛畢業的“我”, 第一份工作有2萬5 的薪水就滿足了, 混了三年後, “我”還以2萬5 為足嗎?


     剛投資股票的“我”, 一支能賺2萬就偷笑了, 一年後的“我”賺了5 萬卻還要等它再漲, 為什麼?


     在法律系就讀的“我”誓必為弱勢發聲正義, 到律師事務所上了二年班後, “我”的熱血到哪去了?


     在醫學院就讀的“我”立志當外科醫生救人, 在急診室幹了一年, “我”為什麼後悔當初沒走醫學美容?


      政務官上任都是要宣誓的:「余誓以至誠,奉行憲法,恪遵政府法令...」


      這種樣板誓言, 跟影印一樣方便...


      結婚時的誓言又如何? 幾年後這個發過婚誓的“我”卻和小三在一起,  


      「我絕不會貪這種錢! 」


      嗯, 我相信我“現在”真的不會.


2. 「我絕不敢再犯了!」說的人聲淚俱下,


     無論這個“再犯”指的是酒駕撞死人. 吸毒. 被抓姦還是賭輸賣祖產...


     講這句話的當下通常是真的,


     但這句話是有保存期限的, 而通常保存期限不會太久, 於是他(她)又再犯了,


     他沒有說謊, 至少“當時”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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