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 小偷行竊時當場被我逮個正著!
這算幸還是不幸?
結果我們兩個大眼瞪小眼, 都楞在當場, 雙方都有點不知所措,
當時處理: 喝止, 然後也只能看著對方 (車上有另一男子) 開車揚長而去...
不知學過跆拳或空手道的人這時會不會用?
剛好我帶了相機, 拍下了小偷原形,
原來啊, 小偷不是帶眼罩在晚上偷偷摸摸的人,
當時是正午12:30, 馬路上人來車往的,
現在的小偷是怎樣?
洗出照片後拿去給警察伯伯,
他們說:
1. 物品沒失竊嘛 (被我喝止,當然沒失竊).
2. 要告他嘛沒有證物, 照片只能證明他在現場, 但不能證明他在現場幹什麼,
他當然會否認偷竊, 若說只是欣賞你家東西 (東西我放在室外), 你怎麼舉證?
所以警察伯伯說:下次呢 (還下次?) 讓他偷走或者把東西搬到車上後 ( 蝦米? )
再拍照或寄下車牌馬上報警,
或者, 不要喝止, 打電話給警察馬上過來盤問亦可.
了解,
「小偷先生, 剛才我不應該阻止你, 請重來, 麻煩你把想偷的東西搬上車...對, 那我現在要拍照了哦,
嗯...拍不清楚, 再來一張, 好的, 阿我再拍一張你的正面和車牌厚, 好, 謝謝...
還有, 警察大約再5. 6分鐘就到, 麻煩你等一下... 」
哇哩咧,
做小偷好像都不用考慮那麼多,
我可能選錯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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