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哇靠 ! 紅燈還硬闖? 你會不會開車啊?」邱士杰沒好氣的下車找對方論理
「嘿, 奇怪了, 是你闖紅燈好不好?」對方是陳小姐, 僅從開了一縫的車窗反咬邱士杰違規
「我闖紅燈? 妳給我搞清楚... 妳下來, 妳下來..」剛直的邱士杰用手勢向眼前這輛 VOLVO 比了比
陳小姐嚇得趕快把車窗升起
「開VOLVO就了不起? 我最討厭妳們這種開進口車就自以為了不起的人... 」
邱士杰動了氣, 上前拍車窗...
車內陳小姐又氣又急的快哭出來了
「妳們女人開車就是這樣, 看前不顧後的, 妳自己說... 把我的車撞成這樣該怎麼辦? 」
陳小姐沈默了十幾秒後, 從皮包拿出一張千元大鈔, 她把車窗又降了一縫, 把錢遞了出去...
沒想到這個動作對自命剛直的邱士杰來說是個侮辱:
「哼 ! 有一千元就可以亂開車嗎? 要是撞死人怎麼辦?」
眼前這女人一定是誰的小老婆, 整天養尊處優
除了擦指甲油養吉娃娃逛街血拼外整天沒事幹
「BA! BA ! BA...!」
由於兩部車就停在路口, 許多不得不繞道的來往車輛不耐煩的狂按喇叭
「妳看, 就為了妳一個人的錯, 大家都要受影響」
「錢你不要, 那你到底要怎樣?」陳小姐略為冷靜後丟出了這句話
「怎樣? 我要妳這種人得到教訓」
「笑話 ! 你憑什麼?」
「憑什麼? 就憑一個“理”字 !」邱士杰說著隨手播了手機 110
「你...! 又沒怎樣幹嘛報警啊?」
「妳別想跑!」邱士杰故意站到 VOLVO 前方堵著, 「今天不讓妳得到教訓, 早晚會有人被妳撞死 !」
2
七分鐘後, 警車閃著藍紅燈抵達場, 車都還沒停妥, 邱士杰迫不急待地上前...
他彎腰在車窗就向警察抱怨
「她 (手指著陳女) 闖紅燈, 要不是我反應快就完了, 你們一定要把這種害人害己的傢伙抓起來!」
「喂! 有沒有搞錯? 你闖紅燈還那麼大聲, 路是你家開的啊?」
陳小姐看警察來了才敢下車,
邱士杰一看, 哼! 果然抱了條紅貴賓, 兩人當場又吵了起來...
警察看了一下路口, 沒有裝設錄影監視器
經初步了解後大概還原當時情況:
陳小姐看對方車道號誌黃燈將變紅燈, 便踩了油門, 那邊邱士杰看黃燈閃爍則加足油門....
兩人就在雙方號誌剛轉變時在路口對上了
警察再檢視一下雙方車輛
「?」
(沒怎樣嘛)
「你們有沒有受傷?」
雙方搖頭
「車上有沒有人受傷?」
雙方搖頭, 因為兩車都沒載人
「既然雙方都沒事, 我建議你們和解」
「和解? 我站得住理幹嘛和解? 你看我的保險桿刮痕就是她弄的... 她不認錯我就提告!」
「喂, 我方向燈裂了都沒講, 要告也是我告你才對吧? 看誰有理?」
兩人又吵了起來, 各自拿著手機聯絡...
既然雙方無意和解, 警察按標準程序, 在拍照存證及劃線測距記錄後要求兩人將車駛至路旁.
3
下午六點十分, 雙方到警局完成筆錄後距事發已過了二個半小時,
邱士杰和陳小姐仍在警局等保險公司看該怎麼處理後續事宜
邱士杰的太太趕到警局時已近六點, 警員仍勸邱士杰和對方和解, 邱士杰的太太也同意警員的提議
「哼, 我有理走遍天下, 怕什麼?」
「邱先生...」做筆錄的警員小李說:「以我辦案的經驗, 有理未必走遍天下」
「哪有這種事? 有理就可以走遍天下」
一旁的邱太太心想也許先生是對的, 她就常因辯不過邱士杰的理而認栽
「現在六點了, 等保險公司也不知還要多久,
相信我啦, 上法院不但拖時間, 整個生活都會亂掉, 以你的車子來看, 實在不值得
你們和解的話早就各自到家了, 我看你的理不但沒走遍天下, 現在窩在警察局連家都到不了」
但邱士杰硬要提告, 逼得陳小姐不甘示弱也同時提告, 承辦員警一臉無奈的直搖頭.
4
四個月後,
法官將兩案併為同案審理, 除了邱.陳二人還有現場處理的員警以證人身份出庭,
法官審閱了筆錄及保險公司相關文件後再聽兩造及證人供詞, 很快就作出判決:
宣判一: 被告陳淑娟需賠償原告邱士杰黑色 HONDA CRV 車號 SA-2098 前保桿烤漆費2500元
宣判二: 被告邱士杰需賠償原告陳淑娟銀色 VOLVO XC90 車號1077- SJ 換新前保桿右方向燈
費用2200元, 並因被告撞毀方向燈同時造成原告前保桿磨損,
本庭另判被告需給付原告上述車款換新前保桿費用 18000元.
邱士杰聽判後情緒相當激動, 當庭大吼大叫:「台灣司法不公! 正義已死!」兩名法警上前壓制,
但邱士杰一直嚷著「我有理走遍天下! 我有理走遍天下!」
法官待他略為平靜後說:
「邱先生, 我有幾句話希望你聽得入耳, 有理未必走遍天下,
我當法官近30年了, 還沒見過一個人在法庭上說自己是站不住理的人,
所謂“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理”往往只是“自私自利”和“自以為是”的糖衣,
邱先生, 我聽說你是正直的人, 所以更要小心用理, 尤其那是你自己的理,
聖者以理救人, 智者以理啟人, 愚者以理誤人, 惡者以理殺人,
所以有理未必走遍天下, 但有“禮”走遍天下倒是真的,
花錢事小, 這四個月來你也睡不好吧?
當初你若不講理而講禮, 事情也不用走到這個地步了.」
之後法官向兩造說: 「按民法第四百四十條, 若不服判決, 可於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俱狀上訴」
說完敲了定事槌便進去了, 留下怔立當場的邱士杰...
5
此後邱士杰像換了個人似的,
每當有人問他為什麼變得那麼快樂, 他總是笑著說:
「因為我不講理了, 我講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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