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世界上最無私的力量」, 這話是對的;
「愛是世界上最自私的力量」, 這話也是對的.
看看下面「以愛之名」的新聞吧,
有多少自私. 愚昧甚至邪惡, 因為高舉「以愛之名」而做得抬頭挺胸.
一. 親子
1.
台中一位爸爸買晚餐給讀小學的女兒, 只因為買的不是女兒要的, 女兒竟打113 婦幼專線控訴家暴,
警方到場後, 女童哭說爸爸買錯麵還罵她, 又說早就警告爸爸她會打家暴專線.
作爸爸的無奈表示, 因為太寵小孩才會養出公主病.
我不認為這個小女孩有問題, 「以愛之名」幫她蓋公主城堡的人才有問題,
小孩子當然可愛, 單親的話更多了一份虧欠, 基於補償心理, 把孩子當寵物養,
「以愛之名」, 父母成了有求必應的遙控器和提款機.
2.
最近聯合報有篇探討尼特族 ( 指那些故意不就學. 不就業的年輕人 ) 的專文,
研究表示, 尼特族的成因之一是父母過度保護 ( 尼特族又稱啃老族, 二十幾歲了還沒斷奶 ),
例如媽媽幫兒子求職時先問:「你們有沒有冷氣」,
也有找二天工作找不到, 父母直接說:「別找了, 我們養你.」
不知這樣的父母打算養孩子到什麼時候, 以愛之名, 願這些父母長命百歲.
4.
十七歲陳姓中輟少年無照騎著雙親剛送他當生日禮物的機車,
邀約多名國中同學遊北宜公路, 順便向友人炫耀他的新車,
卻在青潭路段一處髮夾彎, 地藏王菩薩佛像前疑因超速煞車不及, 衝入對向大貨車輪底慘遭輾斃.
唉, 17歲尚未成年不得考照, 送機車等於鼓動兒子無照駕駛,
「以愛之名」, 沒想到買機車還附送葬禮.
二. 愛情
1.
台灣一年有兩次墮胎潮, 都發生在情人節之後 (一次是西洋情人節, 一次是七夕),
這還不抱括墾丁春吶和貢寮音樂祭之類的活動,
b.
2.
台中一名男子和孫姓女子公證結婚後生了小孩, 卻繼續和前妻同居並辦理再婚登記,
民國97年5月23日起, 法院公證結婚已不具法律效力, 夫妻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才具合法性,
因此孫姓女子雖然公證在先, 但前妻完成再婚登記後提出告訴,
孫姓女子由元配一下子變成小三, 還因妨害家庭被判刑2個月.
「以愛之名」, 這位男主角兩個都愛, 結果兩個都害.
台灣有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 就是已經離婚的人還常黏在一起,
例如有被酗酒丈夫照三餐打的太太還要幫丈夫還賭債,
幾年後忍無可忍終於離婚, 竟又自願回去幫前夫洗衣服, 因為「他很可憐」,
「以愛之名」, 愚昧成就了偉大的台灣女性, 雖然偉大得莫名其妙.
「以愛之名」何其多, 自私和愚昧還算輕的, 有的愛簡直是邪惡的代名詞!
3.
任職於嘉義縣政府社會局的涂小姐上午8時左右正要出門上班,
突然竄出一名男子持水果刀攻擊涂小姐頸部, 涂小姐因失血過多, 到院前已無心跳, 宣告不治.
涂小姐和呂嫌交往不及一年, 因發現呂男情緒不穩意欲分手, 呂嫌因此每天簡訊轟炸並語帶恐嚇,
呂嫌懷疑涂小姐另結新歡才會冷落他, 一氣之下埋伏在涂小姐門口...
在東方社會, 有一個現象很明顯, 就是表達“愛”的時候幾乎沒有“尊重”的觀念,
愛就是干涉, 愛就是控制, 在這種結構下, 愛到最高點通常是悲劇,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 自96年1月至97年6月底, 有 476 人「以愛之名」受害, 其中36人喪命!
研究證實, 有暴力傾向的人不會因為愛上妳而改變, 別再傻了, 委曲不能求全,
如果妳打算分手, 聰明點, 別選在對方失業或心情不佳的時候, 而且約(或被約)見面時一定要有人陪同,
別輕忽對方簡訊上的恐嚇, 這個時候法律和警察是很好用的, 請參考 戀愛暴力與情殺調查 .
三. 朋友
1.
愛惡作劇也是另類的「以愛之名」:
檢方調查, 東海大學5名學生帶了一瓶58度的金門高粱與日文系賴姓女大學生打賭,
5人起鬨以600元代價要賴姓女大學生一口氣喝完, 隔天, 女大學生被發現趴在宿舍書桌上, 已沒有生命跡象.
「以愛之名」, 年輕的生命只因一個玩笑就玩完了.
2.
朋友(尤其男性) 之間講愛太肉麻, 他們另有專用語, 叫做「義氣」:
桃園地區一名高三男學生前天晚上和人發生口角後遭圍毆致死,
警方循線逮人, 全是高中生, 原來這6名青少年只是替朋友出氣, 他們說:「沒想到把人打死了.」
“沒想到”就能殺人, 那“有想到”的怎麼辦?
如《媽媽嘴咖啡》女店長, 人家伯伯對她有好感就「以愛之名」...
愛竟能變成如此邪惡, 也真教人毛骨悚然了.
尤有甚者, 歷史上「以愛之名」發起的戰爭和仇恨還不夠少嗎?
四. 寵物之愛
1.
朋友家的鄰居小孩要養狗, 圓滾滾的小狗可愛極了, 小孩負責抱, 父母負責洗澡買狗食清屎尿,
三月後狗長大不可愛了, 小孩不喜歡了, 當牠不存在,
後來狗還生了一窩, 父母忙工作沒時間照顧小孩也不管,
「以愛之名」, 朋友每天享受狗的惡臭和沒事亂叫都快瘋了.
2.
住家有個鄰居無私的收養流浪貓狗, 但不幫牠們結紮, 既也不綁也不關,
結果小狗到處亂咬人家的鞋子和翻咬垃圾袋, 貓常在半夜上演叫春戲,
往來的車輛還常被突然竄出來的小貓小狗嚇到,
「以愛之名」, 如今貓狗已三代同堂, 真是功德無量.
五. 愛國 / 愛神
蓋達組織在美國的911事件中造成2749人死亡, 這些死者來自87 個國家,
我們說這是恐怖攻擊, 但蓋達組織的成員認為自己是恐怖分子嗎?
顯然不是, 他們說這是「聖戰」,
攻擊中死亡的平民是替阿拉伸張正義時的必要之惡;
希特勒愛他的民族, 看看他因此幹了什麼事?
對神. 對國家. 對民族... 再再高舉「以愛之名」的大旗, 讓自己一步步變成邪惡!
愛可以是無私的, 也可以是自私的, 我們也常在兩者間徘徊,
但無私和自私不是二分法, 有時兩者未必容易分得清楚,
例如有些人無私的忙於助人, 把錢都捐出去, 卻忙到沒時間陪家人,
最後累倒了反要家人照顧, 這是無私還是自私?
有些人把自己和家人照顧得很好, 雖不刻意助人, 但不浪費社會資源也不造成別人的負擔, 這是自私還是無私?
無私也好, 自私也罷, 每個人有權選擇自己的人生,
問題是, 不要以為把愛端出來, 做什麼事都可合理化了,
聖經有句話: 「有些友伴總是要彼此傷害」(箴言18:24) , 既然是友伴, 怎麼會彼此傷害呢?
一個原因是「以愛之名」, 例如「我這樣說(這樣做)都是為你好」,
好像把愛抬出來, 就可以不管你有什麼感受,
難怪有一次耶穌拒絕了彼得以愛之名表現的好意, 因為彼得自私的愛衝突了耶穌無私的愛.
以愛之名未必不好, 人間很多溫暖的故事都是以愛之名做的, 人道救援和社福機構也因此而生,
無私的愛是利人的, 自私的愛是損人的,
而聖經說: 「愛... 不傷害人」(羅馬書13:10)
所以, 下次要「以愛之名」對某人做某事之前,
先想想對於我的「以愛之名」, 對方有什麼感受?
我的愛無私的成份多, 還是自私的成份多?
繼續看: 愛台灣

我本來要寫那就皈依佛門--放下一切,但是看到莎子日記--出家人叫的老實飯是不老實的葷食(要給您按個讚嗎
?連出家人都忍不住,還來個第二碗"。哎! 現在"吃的新聞"每天一報,您又寫個"愛"的因果! 看來,我還是回鄉下當個村婦自給自足算了 ! 
[版主回覆06/09/2013 21:59:41]恭喜仙子, 這年頭能自給自足算有福的啦愛的無私,愛的自私,
主觀者 ,旁觀者,皆有不同的答案
像你說的,有時"愛" 竟成為最可怕的藉口
看你這篇文讓我一直陷入思考....什麼是無私的愛.....什麼是自私的愛...
頭腦打結了.....
[版主回覆06/09/2013 22:03:25]妳去日本幫寶爸買領帶(希望沒記錯). 幫寶妹帶禮物就是無私
好喜歡這篇文章,也給我一些省思…
讓我學著去思考,到底什麼是"基於原則的愛"
愛不是單憑個人感覺,而是會為對方的長久福利著想…
聖經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所以要表現真正的愛,也會好好的照顧自已,別成為他人心理上和實際的負擔…
一昧的付出,不見得是愛…有時反而是害人害己的緩效性毒藥
[版主回覆06/09/2013 22:24:06]謝謝Sandy, 也許這篇文讓妳想到什麼吧,
好好照顧自己是很基本的事, 所以才說「愛人“如己”」
「在東方社會, 有一個現象很明顯, 就是講“愛”的時候幾乎沒有“尊重”的觀念, 」
莎哥的這句話,真的講的太好了~~~
這個觀念尤其是出現在舊式傳統觀念長大的男人~
妻兒是他的資產,而不是獨立的個體,
行走坐臥都需經過他的同意~~
轉化到現在,
年輕人變成愛不到妳就殺了妳~~
真的讓人很憂心啊~
[版主回覆06/09/2013 22:30:21]Bell 說的是, 我遇不少很怕爸爸的人, 而且都怕到恐懼的程度了,
這些孩子有個特色, 不論他們多麼傑出, 還是一直缺乏自信...
現在真有點反過來了, 有些父母很怕小孩不高興, 寵成了小皇帝
突然想起一句歌詞"愛是盲目的"
因為太愛了,所以看不到其他的東西,眼裡的世界太過狹小,只看到想看的
[版主回覆06/09/2013 22:35:37]我愈來愈覺得妳超過三十歲了,
啊, 別難過. 別生氣, 不是講妳那個啦,
是說妳的思想有超齡的成熟 (這話我好像講過好幾次了
)
一
1. 不要溺愛
2. 不要一味的寵愛
3. 不要慣壞
4. 不要放縱的愛
二
1. 不要畸戀
2. 不要苦戀
3. 不要狂戀
三
1. 不要兒戲
2. 不要沒理智
3. 不要貪心
四
1. 不要偏差
2. 最該愛的是家人
3. 愛不是說說而已
4. 我的愛是無私的 也是自私的 !
[版主回覆06/10/2013 08:05:20]還好您是自私的, 不然就是礦物了, 人嘛, 誰沒有自私的成份?
但自私到傷害人就不對了,
所以今天一早我就去找自私的鄰居和他講講道理,
因為昨天竟然賭博賭到我家門口來了, 說法是我家下午曬不到太陽比涼,
不行, 若侵害到底限我就要反擊, 這也是一種自私吧(還好我有這種自私)
幾米的繪本 “我的錯,都是大人的錯” 裡面就有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 --父母希望孩子能贏在起跑點,但卻常常讓孩子累死在終點 [版主回覆06/10/2013 22:06:33]
謝謝喬舒亞的分享, 說得真好,
唉, 什麼時候愛是溫暖的, 而不是燙傷人的?
我本來就30歲以上了,所以不會生氣
很喜歡那句"愛...不傷人"
但多少人做得到呢
因為大家都用"我是為你好"這大帽扣在頭上
這句"我是為你好"其實都是為了自己吧!
[版主回覆06/10/2013 22:22:22]真的假的, 嚇到我說...
不是那個意思, 是說怎麼看妳都只有22歲啊?
那真要好好感謝父母把妳生得天生麗質,
我這樣說是為妳好
莎子的嘴一定很常吃糖還是蜂蜜,怎麼這麼甜呀!
您也看不出來您的年齡呀!在網路的感覺和真人相比,不太符合呢!
[版主回覆06/12/2013 22:30:00]自從妳說吃蛋殼能降火氣後, 最近有點考慮吃蛋殼了
但看完第二行後, 我想妳吃的糖應該比我多
莎子這篇寫得真好,推這篇上精選啦!
我們公司之前徵人,就常遇到媽媽(而且女兒已經是而立之年的中年人的媽媽唷!!!)先打電話來問細節
當我表示希望當事人直接投遞履歷,安排面試再詳談,何況薪資本來就可以跟主管面議,妳問我有何用
那位媽媽還一直強調,但我女兒是碩士(拜託,到處都有碩士),要是沒辦法確定有四萬元起跳的話,何必來浪費時間面試... ...云云
我最近遇到軒期中考分數大爆跌時,一個光火,火氣上升時
突然捫心自問,究竟是真的為了他好,還是為了我自己的"快慰"
即使不斷自我提醒,都可能犯了以愛之名的毛病,光提醒沒用,我大概得懸樑刺股吧 (疑)
[版主回覆06/12/2013 22:37:54]針對第一行, 喔, 我說嘎咪, 妳說話怎麼這麼實在啊?
我也遇過媽媽帶女兒來麵館應徵, 全是媽媽在講,
後來我開玩笑對媽媽說:「好, 明天妳(不是女兒)來上班吧.」
其實呢, 有責任感的父母都會有這種焦慮,
我不認為妳光火不對, 畢竟世上最了解軒的人是妳
這麼多案例 以"愛" 之名
誰不愛呢
卻值得深思.......
[版主回覆06/13/2013 22:07:49]
呵呵, 可不是嗎, 無愛不成人間~
祝Cat Mom 凡事美好
沒錯.. 應該要顧對方的感受
不應總是自以為是 或是為了做給別人看
感謝分享
[版主回覆06/16/2013 22:41:08]嗨, Helen, 願妳今天過得開心
我想妳也是會顧及對方感受的人, 才會有此共鳴對嗎~
● 愛像時間......
看似熟悉,卻又陌生;以為近在眼前,卻又遙不可及。
愛像時間,誰能畫得清楚,描得仔細? ~~~唯有上帝!
[版主回覆06/23/2013 22:19:30]嗯, 是的,
我喜歡的經文之一正好是:
「我們還沒有愛上帝, 上帝就先愛我們.」
(考妳, 這經文在哪?
)
莎子筆下的台灣,有點讓人沮喪。 [版主回覆07/12/2013 08:05:07]
嗯, 筆下的這些新聞是有點讓人沮喪沒錯,
我希望世上“無私的愛”多一點而“自私的愛”少一點